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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目的. 本雇员和申请人宗教住宿程序(“程序”)的目的是为学院雇员和申请人实施学院的宗教住宿政策(“政策”).

II. 适用范围及适用性

A. 本程序适用于书院所有雇员及申请人.

B. 在工作场所寻求住宿的学生雇员应遵守本程序.

3。. 定义

A. 本程序中所有大写术语均具有本政策规定的含义.

B. 本程序中所有其他大写术语的含义如下:

1. 住宿申请指填妥的宗教住宿申请表.

2. HR是指人力资源办公室的员工.

3. 主管系指员工直接向其汇报的学院员工或员工汇报链中的任何员工.

4. VP LRM的意思是学习资源管理副总裁.

IV. 可以考虑的住宿类型

A. 雇员或申请人真诚地持有与工作场所要求相冲突的宗教信仰, 招聘实践, 或获得一个服务可能有资格获得宗教住宿, 根据具体情况.

B. 如果不造成不适当的困难,可以提供宗教住宿的例子包括, 但不限于, 以下几点:

1. 灵活安排;

2. 自愿替代或轮班互换;

3. 工作任务的变化;

4. 横向转移;

5. 对政策、程序、指导方针或工作场所惯例做出例外;

6. 对着装、仪容和/或制服标准的例外;

7. 允许使用学院设施进行宗教活动和纪念活动;

8. 对要求雇员或申请人提供某些形式的身份证明的某些规则作出例外规定(例如.g.(社会安全号码);

9. Permitting prayer and other forms of religious expression; and/or

10. 允许免除大学赞助的课程.

C. 如果所要求的宗教住宿会给学院带来不适当的困难, 学院将在不给学院造成不适当困难的情况下,合理地接纳雇员或申请人的宗教信仰, 尽管这样的宗教和解在本质上是片面的.

D. 是否有多于一种合理的宗教住宿不会造成不适当的困难, 学院没有义务提供雇员或申请人所偏好的宗教住宿.

E. 符合宗教住宿条件, 工作要求的修改或调整也不得歧视员工或不必要地损害员工的条款, 条件, 或者雇佣特权.

F. 申请人

1. 申请人可以在招聘过程中使用以下程序申请宗教住宿.

2. 在申请人获得学院的职位之前,参与招聘过程的员工不得询问申请人的宗教信仰或是否需要宗教住宿.

V. 住宿要求

A. 不能参加工作要求的雇员或申请人, 遵守招聘惯例, 或因服务与员工或申请人真诚持有的宗教信仰相冲突而访问该服务时,员工或申请人必须在意识到冲突后立即向HR提交住宿请求,但不得迟于需要宗教住宿或申请人的十(10)个工作日之前, 在面试前至少两(2)个工作日, 如有需要,可推迟处理住宿申请.

B. 员工或申请人可以从人力资源部门获得实物表格,并将住宿申请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通过电话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要求, 或者亲自到人力资源办公室提出申请.

C. 如果员工或申请人未在上述截止日期前提交住宿请求, 如果工作需要,学院批准住宿申请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 招聘实践, 或服务 has taken place prior to the College being able to process the 住宿要求; however, 在允许处理住宿请求的合理延期范围内, 人力资源部将批准此类延期.

D. 在住宿请求中,员工或申请人必须描述:

1. 工作要求、雇佣惯例或争议服务;

2. The Employee’s or Applicant’s Religious Belief and how it conflicts with a work requirement or 招聘实践 or impedes access to a Service; and

3. 雇员或申请人正在寻求的特定宗教住宿.

E. 如果向主管提出住宿请求,主管必须将请求转发给人力资源部门.

F. 在没有正式要求宗教住宿的情况下, 如果HR或主管意识到员工或申请人的宗教信仰与工作要求之间存在冲突, 主管必须通知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将视此信息为宗教住宿申请,并遵循本程序.

G. 如果提供的信息不足以评估住宿请求,人力资源部门可能会要求员工或申请人填写住宿请求.

VI. 关于住宿要求的沟通

A. 与员工的所有书面沟通和决定将使用员工的学院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给员工.

B. 与申请人的所有书面沟通和决定将使用申请人提交给学院的工作申请材料中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给申请人.

C. 员工或申请人有责任及时回复沟通, 如果不这样做,可能会导致在宗教住宿需要之前,住宿请求未被批准.

7。. 住宿要求的评估

A. 宗教信仰真诚

1. 如果通融请求本身没有提供足够的信息,使HR能够确定是否存在真诚的宗教信仰,或者HR对通融请求的依据有真诚的怀疑, HR可以对员工或申请人声称其宗教信仰是真诚的事实和情况进行有限的调查, 宗教信仰导致需要所要求的宗教通融.

2. 人力资源部门是否有合理的依据来核实员工或申请人所陈述的宗教信仰将取决于具体情况的事实.

3. 而宗教信仰的真诚在很大程度上是个人信誉的问题, HR会考虑以下因素:

a. 雇员或申请人的行为是否与所宣称的宗教信仰不一致(同时承认雇员和申请人不必严格遵守宗教信仰), 宗教信仰可能会随着时间而改变, 宗教习俗可能会偏离通常遵循的宗教信徒);

b. 所寻求的宗教通融是否特别可取,是否可能出于非宗教原因而寻求(例如.g.雇员或申请人先前曾因世俗原因提出相同的要求);

c. 雇员或申请人的住宿要求的时间是否可疑(e).g., a request for an exemption from a work requirement that does not appear to fall close to a Religious Holiday); and/or

d. 人力资源部门是否有其他理由认为申请人并非出于宗教原因而寻求宗教住宿.

4. 如果HR确定员工或申请人没有真诚的宗教信仰支持住宿请求, 人力资源部将向员工或申请人发送决定, 拒绝住宿请求,并以书面形式提供拒绝的理由.

5. 如果HR确定员工或申请人有真诚的宗教信仰支持住宿请求,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下一节的规定决定是否批准住宿申请.

B. 互动对话

1. 在收到住宿请求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 人力资源部将采取以下措施评估住宿申请:

a. 要求雇员或申请人提供有关住宿请求的额外信息, 包括任何可能满足雇员或申请人需要的替代性宗教安排;

b. 确定住宿要求是否与工作的基本职能有关,如果是的话, 住宿要求是否合理;

c. Consulting with 主管 or 授权的员工(s) for a Service about whether the 住宿要求 can be granted without creating an Undue Hardship; and/or

d. 向其他可能掌握住宿请求相关信息的员工索取信息, 例如是否已批准类似的住宿要求.

2. 如果主管和/或授权员工认为住宿请求不合理, 一个不同的宗教团体会更好, 或者批准住宿请求会造成不适当的困难, HR可以为员工或申请人提供不同的宗教住宿,并与员工或申请人进行互动对话.

a. 如果员工或申请人接受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宗教住宿, 人力资源部将向员工或申请人发送书面决定, 给予商定的宗教住宿.

b. 如果员工或申请人不接受HR提供的宗教住宿, 员工或申请人可以提供不同的宗教住宿供HR考虑, 与主管和/或授权员工协商,如果接受, 人力资源部将向员工或申请人发送书面决定, 给予商定的宗教住宿.

c. 如果HR和雇员或申请人不能就不同的宗教信仰达成一致, 人力资源部将考虑是否存在不适当的困难.

C. 确定不适当困难的存在

1. 确定住宿请求是否造成不适当的困难, 人力资源部将考虑对学院整体资源和服务标准或结构的实际和财务影响, 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相关因素:

a. 工作要求的类型, 招聘实践, 和/或要求提供住宿的服务;

b. 工作空间、办公室或部门的类型;

c. 员工工作职责的性质;

d. 需要特定住宿的员工人数;

e. 拟议的宗教安排是否妨碍雇员履行工作的基本职能;

f. 与书院规模及运作成本有关的宗教住宿的可确认成本, 其中包括, 但不限于:

i. 导致学院成本大幅增加的直接货币成本; 

ii. 损害大学校园、员工、学生和服务的安全;

3。. 拟议的宗教住宿是否与法律冲突, 监管, 政策, 过程, 或实践;

iv. 其他工作效率降低;

v. 侵犯其他员工的工作权利或福利, 学生, 或影响学院业务运作的公众人士; 

vi. 危害生产安全的;

7。. 支付额外工资或行政费用,导致学院成本大幅增加;

8。. 聘用额外员工;

ix. Necessity for co-workers to carry the requesting Employee’s share of potentially hazardous or burdensome work; and/or

x. 对大学合同或协议的影响.

2. 一般, 支付宗教住宿所必需的行政费用, 例如,与重新安排时间表和记录替代工资单有关的费用, 不经常或暂时支付额外工资(如.g., 加班费),同时寻求更永久的宗教住宿, 不会对学院的经营造成成本的大幅增加或造成不必要的困难.

3. 在考虑了这些信息之后, 人力资源部将通过批准住宿请求来确定是否会造成不适当的困难.

D. 确定一个基本变化的存在

1. 如果HR认为住宿请求会导致服务的根本改变, 人力资源部将遵循基本变更审核程序.

a. 基本变更审核委员会将确定批准住宿请求是否会导致基本变更,并根据基本变更审核程序将该决定提供给人力资源.

b. 基本变更审查委员会的决定对人力资源具有约束力,不能提出申诉,只能根据下文申诉部分的规定提出上诉.

E. 关于住宿要求的决定

1. 人力资源部将审核员工或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并与主管协商, 授权的员工(s), 及其他雇员.

2. 如果人力资源部门确定住宿要求是合理的,不会造成不适当的困难, 人力资源部将向员工或申请人发送书面决定, 给予宗教住宿,并在必要时实施宗教住宿, 将副本发送给主管和/或授权员工。.

3. 如果人力资源部门认为住宿申请造成了不适当的困难, 人力资源部将确定是否有其他方式在不造成不当困难的情况下容纳员工,如果有的话, 会提供不同的宗教住宿,并与雇员或申请人进行互动对话.

a. 如果员工或申请人接受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宗教住宿, 人力资源部将向员工或申请人发送书面决定, 给予商定的宗教住宿.

b. 如果员工或申请人不接受HR提供的宗教住宿, 人力资源部将向员工或申请人发送书面决定, 拒绝通融要求,并说明拒绝的理由.

4. 宗教住宿的期限

a. 如果宗教住宿被批准, 该决定将规定宗教住宿的截止日期, 哪一种通常会在申请的学期或学年获得批准, 这取决于宗教住宿的类型.

b. 给予宗教住宿的决定只适用于工作要求, 招聘实践, 或住宿请求中描述的服务,不构成未来住宿请求的政策或普遍决定.

c. 在某种程度上,雇员或申请人寻求另一种工作要求的宗教住宿, 招聘实践, 或服务, 员工或申请人需要提交另一份住宿申请并遵循本程序.

d. 如果雇员或申请人在决定的到期日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寻求相同的宗教住宿, 雇员或申请人必须在宗教住宿申请表的截止日期前至少两(2)周提交申请,重新认证宗教住宿,并表明宗教住宿之前已获得批准.

5. 人力资源部将保留住宿请求的副本, 与雇员或申请人的任何通信以及发给雇员或申请人的书面决定(统称为, “住宿档案”), 作为雇员人事记录或申请人档案的一部分, 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

8。. 实施住宿

A. 主管或授权员工负责实施给予员工或申请人的任何宗教安排.

B. 除非是为了执行宗教安排, 有关宗教住宿基础的信息应仅提供给那些需要了解这些信息以履行其工作职责的员工, 并将保密.

C. 人力资源部门和负责实施宗教住宿的任何员工在制定或实施宗教住宿时,必须尽一切努力尊重员工或申请人的隐私, 向办公室或部门宣布员工或申请人因为宗教信仰或宗教节日而需要重新安排会议,这是不合适的。.

D. 如获批准的宗教住宿包括预定工作日的休息时间, 在休假期间,员工可休年假.

IX. 监督和修改宗教场所

A. 因为情况可能会改变, HR, 主管, 和/或授权员工应检查宗教场所的持续有效性.

B. 监督宗教住宿的最有效方法是鼓励与雇员或申请人进行持续的沟通.

C. 宗教住宿在书面决定所列日期之前仍然有效, 除非学院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申请人变更.

D. 书院有权修改或终止先前批出的宗教住宿地点,如该地点不再用作宗教用途,或其后对书院造成不适当的困难.

E. 在修改或终止宗教住宿之前, 学院将决定是否有其他宗教住宿,不会给学院带来不必要的困难.

F. 员工也有权要求额外的或不同的宗教住宿, 因为宗教信仰可能会随着时间而改变.

X. 上诉

A. 员工或申请人可以对HR作出的决定提出上诉,在决定发送给员工或申请人后的三(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VP LRM提交上诉表格.

B. 副总裁LRM将向人力资源部门索取一份住宿文件副本,并审查申诉表格和住宿文件.

C. VP LRM在审核HR的决定时,可以与HR、员工或申请人协商.

D. 五(5)个工作日内, VP LRM将决定是否接受, 拒绝, 或修改人事部门对住宿申请的决定.

E. VP LRM将把决定发送给员工或申请人, 如果宗教住宿被批准或修改, 将决定副本发送给教员或授权员工。.

F. 副总裁的决定是最终决定,不得根据员工申诉政策和程序进一步上诉或申诉. 

XI. 最后期限. 本程序中规定的任何截止日期均可在有正当理由并书面通知雇员或申请人的情况下予以延长.

十二世. 投诉

A. 内部投诉. 如果雇员或申请人认为他们被错误地拒绝了宗教住宿, 曾因提出住宿要求而遭到报复, 和/或以其他方式受到宗教歧视, 员工或申请人可以根据学院的平等机会和非歧视政策以及歧视和性骚扰投诉程序向学院的首席合规和公平实践官提出投诉.   

B. 外部投诉

1. 尽管鼓励员工和申请人尝试使用上述学院的内部投诉程序来解决投诉, 员工或申请人有权直接向授权受理此类投诉的外部机构提出投诉,或根据州或联邦法律寻求其他补救措施.

2. 雇员或申请人可向下列机构提出宗教歧视投诉:

平等机会及就业委员会
GH法伦联邦大厦
霍普金斯广场31号,1432室
巴尔的摩,马里兰州21201
电话:(800)669-4000
传真:(443)992-7880
Tty:(800) 669-6820
ASL视频电话:(844)234-5122

马里兰州民权委员会
威廉·唐纳德·谢弗塔
圣保罗街6号900室
马里兰州巴尔的摩21202-1631
总机电话:(410)767-8600
免费电话:(800)637-6247
马里兰接力站7-1-1
传真:(410)333-1841

程序标题临时雇员和申请人宗教住宿程序

政策范畴:一般

政策的主人:美国总统

策略管理员人力资源执行主任

联系信息: slboyer1@ejaculation-rapide.net; 410-777-2045

批准日期2023年7月12日

生效日期2023年7月1日

历史: Interim Policy approved on June 28, 2023; Updates to Interim Policy approved on July 12, 2023

适用于:学院员工及申请人

相关政策: 宗教住宿政策

相关的程序:

形式/指南:   

有关法律:        

  • 《十大菠菜靠谱老平台我们》第七章.S. 法典第2000e -2(a)条
  • Md. 代码,圣. 政府不., § 20-606
  • 29 CFR§1605等.